上海通过体育发展条例保障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manbet
栏目:室内知识 发布时间:2023-11-26 15:02:06

  manbet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目前,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是否充足manbet,如何向市民开放?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能否得到保障?

  11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条例立足发展需要,总结固化实践经验,加强制度供给,为加快推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座城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否有效满足市民需求,公共体育设施的供给和开放程度是一个指标。

  此前有媒体报道,市民反映一些政府投资建设的运动场馆引入第三方运营后“变了味”:“公益”的一面不断缩水,公益开放时段被不断压缩,一些场地异化成了经营教育培训的场所。

  公共体育场馆是否免费开放?在保证公益开放和适度经营之间,如何达成平衡?此次立法中,这些问题有了一些原则性规定。

  阎锐表示manbet,此次立法积极回应体育设施供给不足、分布不均问题,重点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manbet、开放运营、拆除重建、出租,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配置与开放,体育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管理责任,体育公园的发展和开放等提出明确要求。

  《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无需增加投入或者提供专门服务的,应当免费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者提供专门服务的,可以根据运营成本适当收费。同时明确,公共体育场馆应当主要用于开展体育活动;对于可以出租的附属部分,其租用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与健身、赛事等体育活动相关,且不得影响场馆主体部分的功能、用途。

  按照《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使用。

  此前草案提交审议中,一些委员建议,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此次立法明确了学校体育设施配置与开放要求。明确公办学校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针对体育设施供给不足等短板,《条例》明确,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公园,推动其免费开放;同时合理利用高架桥下、闲置地、楼顶空间等场地资源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说,公共体育设施按要求配置无障碍和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manbet,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为市民提供场馆预订、信息查询等便捷服务。

  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是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一些学校的“课间圈养”现象却让人揪心:比如“课间10分钟”只允许学生喝水和上厕所,不让他们下楼,课间只能在教室跟前后桌同学聊聊天。为此,不少人呼吁,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让他们能出教学楼玩耍。

  此次立法虽然没有具体涉及“课间10分钟”的规定,但是立法明确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校内校外体育锻炼质量,并规定了量化指标,即“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倡导学生每天参加校外体育锻炼一小时,家庭、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和保障。”同时鼓励公共体育设施为学生体育锻炼提供时段、场地等便利。

  在考核评价方面,《条例》规定,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条例》还明确, 教育部门应当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健全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

  为了给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加一层安全锁,立法还完善了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投保学校责任保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买了两年的健身卡manbet,才用了半年,老板就卷款跑路了,这样的预付费风险让一些市民饱受困扰。此前立法调研中,体育健身行业预收费经营方式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回应社会关切,《条例》明确,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以预收费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合理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在条例第六十四条中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的,由体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预付费经营活动。

  许琦表示,针对健身行业预付费经营活动消费纠纷问题,将牵头制定监管实施细则,合理设定预收资金限额和相应服务期限,以及资金存管风险防范措施,推动行业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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